在十七世纪,有一个法属多米尼加人观察到,加勒比人大多会吃掉他们的敌人,以显示自己的战绩。
现在这已经得到证实。食人族,就是吃人肉的人,确实存在。证据来自于哥伦布第二次穿越太平洋的探险中,所有船员的亲眼所见。随船医生在家书中提到了一些阿拉瓦克俘虏,叙述了在一个小岛上发生的食人故事,这个小岛就是今天的瓜得鲁普。
当地居民中的一些妇女曾经做过岛民的俘虏,她们说,加勒比人对待她们的残忍程度,使人难以置信;加勒比人吃掉她们的孩子,只抚养自己的女人所生的孩子。凡是活着的男性俘虏都被带回去吃掉,那些在战斗中被打死的敌人,就在战斗结束后被吃掉。他们声称人肉如此美味,世上的任何东西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;“我们发现锅里正炖着一个人的脖颈……加勒比人抓走战俘时,将其中的男孩摘除了生殖器官,以便使男孩长胖一些,但他们想大吃一顿时,就杀死并吃掉男孩,因为他们认为女人和儿童的肉不好吃。当我们去那里的时候,有三个被残害的男孩跟我们一起逃走。”
其其麦加山谷是“人肉的埋葬之地”。据说南美的图皮南巴族会将他们的敌人“吃到最后一片指甲”。汉斯·斯塔登的畅销小说中,描写了在1550年前后他被食人族所捕获。他对食人仪式的描述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“受难者必须忍受女人们的嘲弄,要自己点燃篝火,而他将在火上被烧煮。人们重击他的头,脑浆喷溅在地。然后女人们彻底剥掉他的皮,把他的身体弄得很白,并用木块抵住他的肛门,这样就不会遗失任何东西了。然后一个男人将他的胳膊和膝盖以上的部分砍下来。四个女人将切好的部分抬走,围着茅屋奔跑、狂欢……内脏部分由女人们保管,她们把内脏煮熟,做成名为‘明戈’的浓汤,供她们和孩子饮用。她们吃掉肠子和头上的肉。大脑、舌头和其他可以吃的部位都给孩子们吃。当这些全部做完之后,她们就带着自己得到的肉回家了……当时我在现场,一切都是我的亲眼所见。”
(摘自《旅游》)